关于下达“千名苏商海外培训工程”2008年培训实施计划和学员选调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人通〔2008〕55号

来源:江苏人事网 2008-08-22 15:05:39

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市各有关委、办、局:

根据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厅负责“千名苏商海外培训工程”实施工作。“千名苏商海外培训工程”实施时间为2007年至2010年,2008年的“千名苏商海外培训工程”拟于5月中旬正式启动。经研究,现将今年的培训实施计划下达给你们。为组织实施好今年的“千名苏商海外培训工程”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选调

由省有关单位和市各有关委、办、局按下达的计划,在本行业、本系统和本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学员选调工作。

参训学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表现较好,无违规违纪情况;

2.2007年销售额在500-1000万元之间的企业(含国有、股份制、民营企业,下同)董事长、总经理(正副职);

3.2007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三总师以上的高层管理者;

4.2007年销售额过亿元的企业中层以上的经营管理人员。

参训人员的其他条件,各单位、各市可结合本行业、本系统、本地实际,加以细化,自行掌握,严格把关。

二、培训时间

今年所有培训班赴境外培训时间已经基本排定。为确保2008年“千名苏商海外培训工程”的顺利实施,请各单位务必按所明确的相应培训班的培训时间,提前做好参训学员名单汇总、整理、审核工作,于出发前四个月报至我厅(附电子版本),以便我厅及时报请省政府下达出国任务批件,办理护照签证。逾期未报的单位,视为放弃。

三、培训费用

“千名苏商海外培训工程”的培训费用由省财政资助,学员在境外的交通、食宿及往返机票等费用,按财政分级负担原则,由派员单位承担。

四、有关要求

“千名苏商海外培训工程”是列入《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一项重点工程,也是省政府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学员选调等相关事务的落实工作,确保高质量地完成省政府赋予的任务。

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上报、相关事务的联络,请与我厅人才继续教育培训中心联系。

联系人:沈加、陈勇

联系电话:(025)8472575,传真:(025)83236155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

 

 

  

 

二○○八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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