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建设厅关于2006年开展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漳建职改[2006]3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建设厅关于2006年开展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闽建建[2006]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考试申报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附报考人员花名册,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由申报人员直接报省建设厅政务中心受理。报名时间:2006年3月20日至24日,报名地点:市建设局办公室。
附:< src="/UpLoadFolder/2008\08\22\xls.gif" border=0>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花名册.xls
漳州市建设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关于2006年开展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闽建建[2006]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自2004年开展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培训和考试工作以来,已有一批具有实际能力的专业人员加入工程监理工程师队伍,对缓解我省监理工程师严重不足的局面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目前监理工程师队伍人员的数量和素质还不能适应我省工程建设监理市场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2006年继续开展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年龄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
2、具有工程结构类专业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3、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技术职称;
4、从事工程建设工作三年以上。
二、申报程序
1、填写《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申请表》;
2、经所在单位核查同意;
3、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4、报省建设厅政务中心。
三、有关事项
1、申报人员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不真实材料,一经查实,除撤销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外,将对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作出通报批评。
2、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等事项仍按照《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管理暂行办法》(闽建法[2002]105号)和《关于加强监理工程师执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03]16号)规定执行。
3、受理时间: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3月30日止。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