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换发村镇规划设计单位文件图纸专用章的通知
闽建村〔2004〕3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
全省村镇规划设计单位文件图纸专用章将于2004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我省村镇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延长村镇规划设计单位文件图纸专用章有效期,有效期延至2006年12月31日。请通知各村镇规划设计单位,于2004年12月27日后携旧章到省厅村镇建设处换领新章。
在延期的二年时间里,各村镇规划设计单位,应努力创造条件,积极申报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或工程设计相应资质。
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福建省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