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行业上访问题调处工作的通知”

来源:漳州建设局 2008-08-22 14:58:21

关于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行业上访问题调处工作的通知”

闽建房[2004]82号

市房管局、各县(市、区)建设局、市直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建设厅 “关于加强建设行业上访问题调处工作的通知”(闽建房[2004]8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做好以下三件事:  
  一、建立信访机制  
  各单位要按文件要求,成立专门的信访机构,充实人员,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抽调政策水平高、业务素质好的干部,组成信访接待机构,负责做好上访群众接待和上传下达等工作。并将信访小组名单于十月八日前报我局法规科。  
  二、完善信访责任制,做好跟踪督办工作  
  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对待每一件上访问题。办理信访件时,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办理要求、办结时限,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反馈结果的,应及时说明理由。我局每季度末将召集各相关单位参加信访工作分析会,对各县、区及各直属单位发生的社会影响较大和重要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和总结,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做好信访排查上报工作  
  各单位要按文件要求,及时将所发生的信访问题予以梳理,并将处理情况和意见及时上报我局法规科。对上访人数较多、行为激烈、多次重复上访且疏导教育劝返无效的,我局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处理的原则,通知相关部门前往现场处置。各单位接到通知必须派员立即赶到现场接待处理。必要时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到现场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上缴矛盾,推卸责任。  
  附件:漳州市建设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漳州市建设局信访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巫汉平  副 组 长:林学红  
  成 员:康溪顺、陈文和、庄加瑞、陈钢铁、方怡海、蔡永庆、廖子华、林玉泉、柯丁河、刘春香、苏荣标、吴越洪、黄琼瑛  
  信访联络员:黄琼瑛(兼)                        


                             二00四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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