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漳建党组[2003]2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直有关单位、本局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我市建设系统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现将《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计划生育工作意见》(漳委发[2003]2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做好本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任务。
附:漳委发[2003]2号
中共漳州市建设局党组
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