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市直施工、专业承包、劳务企业:
根据《福建省建设行业生产作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职业办[2003]03号及《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纪要》闽建筑职业办[2004]02号精神,现将我市开展职业技能考核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漳建工[2004]22号《漳州市建设局关于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漳州市建设行业生产作业人员
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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