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认真吸取白银市4.4厂房倒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房屋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建设局 2008-08-22 14:37:36


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公用事业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认真吸取白银市4.4厂房倒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房屋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建质[2002]10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类似白银市4.4厂房倒塌事故,我省也有发生。如1997年3月25日莆田星光电子仪器厂四层房屋整体坍塌造成32人死亡的事故。2001年6月4日,福安市闽东安波电器有限公司1号单层厂房在使用中,钢木屋架突然坍塌,导致4人重伤,16人轻伤的重大事故。这些工程均是无报建、无审批、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无质量监督、无竣工验收的六无违法工程。其建设程序失控,业主违法建设活动在建设过程中又未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止和纠正。因此究其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各级、各部门领导要从上述案件中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意识,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工程质量。
  二、各地应对1997年全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和1999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中查出的存在严重结构安全隐患的工程,认真进行一次检查清理,检查原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检查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消除,检查应做到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不留死角。
  三、各地要结合建设部5月27日下午召开的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和省建设厅闽建建[2002]31号文布置的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继续按照省厅《转发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闽建房[2001]23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通过自查和抽查方式,对生产厂房、娱乐场所、体育场馆、校舍、商场和居民住宅楼等人群集中的建筑,重点进行检查。各地要对去年全省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中查出的危房,尤其是省建设厅抽查的38个危房项目,进行跟踪督促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督促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采取措施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危房大检查中查出的危房资料,要分类整理建档,并进行汇总后上报省建设厅房管处(统计表附后)。
  四、对存在严重结构安全隐患而目前加固等经费又不足的工程,一定要认真对待,可采取住户先行撤离再筹措资金等措施,先确保人身安全,并注意消除因危房出事对周边可能产生的安全威胁。
  五、省建设厅将于6月11日-6月21日开展的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对各地落实房屋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1.关于认真吸取白银市4.4厂房倒塌事故教训进一步
      加强房屋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建质[2002]107号)
     2.福建省危旧房屋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



                          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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