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
为加强项目经理培训工作规范化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闽建考[2002]1号文对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考试(核)”的精神,今后项目经理培训工作实行考培分离制度,由经省建设厅认定有培训资格的培训点按规定的课时和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省建设厅培训考试(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统一考试(核)。对统一考试(核)合格的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属继续教育的予以统一验印、证明),并按照项目经理认证的有关规定给予认证或复检换证、证书年检;凡未参加统一考试(核)或统一考试(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认证或复检换证、证书年检。
二○○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