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建工[2000]39号
漳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华元小区创“鲁班奖”工程竞赛评比活动的通知
漳州市加工区开发公司、各施工企业:
漳州市华元小区各单位工程已陆续开工,该项目已确定为我市省级优秀住宅试点小区及创国家级“鲁班奖”工程的项目,并成立了指导小组。为了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确保目标的实现,经研究决定在华元小区创“鲁班奖”优质工程施工中开展竞赛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评比活动的时间从2000年11月份开始,每月举行一次,具体时间为每月的第二个星期二为现场评比时间。
二、竞赛评比的对象:漳州市华元小区施工中的各单位工程。
三、竞赛评比的内容为: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工地三项,具体内容详见《华元小区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工地竞赛评分表》。
四、评选办法:
评选按单位工程评比,实行分项评分、综合评比的办法,评选出竞赛优胜单位工程,给予优胜工地流动红旗。
五、竞赛评比奖优罚劣的规定:
1、在施工中四次被评为优胜且无责令整改记录的单位工程可以获得市级文明示范工地称号。
2、在施工竞赛评比活动中被三次责令整改的单位工程,为不合格工地。
3、以上获文明示范工地或定为不合格工地的,按《漳州市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工地奖优罚劣暂行规定》有关条款奖罚。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工程,取消该单位工程文明示范工地的评选资格。
①在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工地;
②工程质量出现重大质量隐患的工地;
③在施工期间施工现场人员发生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受治安管理条例处罚的工地。
六、评选领导组织机构:
竞赛评比活动领导小组及评比活动人员由华元小区创“鲁班奖”优质住宅小区指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专家组成,并组织评比活动的实施。
附:《华元小区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工地竞赛评分表》
漳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年十月十六日
抄送:省建设厅、市府办、各有关单位、本委有关科室
林奕斌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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