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建综[2000]32号
关于市政协第1110号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陈松凯等三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把老年人文化活动中心纳入城区改造与建设的规划案》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通过阅件,我们首先受到了一次有关老年人工作重要性的教育,感到在逐步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今天,安排好老年人文化活动场所是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有责任在这方面尽自己的努力,多做些工作。
我市前期开发的小区中的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是个薄弱环节,数量少、布局不合理。我们已注意到这个问题,在新开发的群裕小区、南坑片区、江滨小区、新华东小区、南鑫荣小区等,都已经专门规划了老年人文化活动园地。
水仙花园属我市旧城改造建设得较早的一个小区,该小区的容积率较高,配套设施较不齐全,我们将协调负责管理这个小区的居委会尽可能的做些调动,争取腾出用户做为老年活动中心。
对于小区内配套文化设施后的开展活动等建议,我们将转告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协助,共同把小区的文化活动搞好。
签发领导:林永泉
联 系 人:孙永才、黄琼瑛
联系电话:2958221
二○○○年六月六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规划局、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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