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城乡建设报》和“福建建设信息网”是省建设厅指定的公开发布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行业工作动态的两大媒体。为了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精简文件、精简简报的精神,转变职能,经研究决定,《福建建设信息》编发工作委托《城乡建设报》报社承担,不再由省建设厅办公室承办。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乡建设报》要开辟专栏,及时反映全省建设行业工作动态。各地原报送《福建建设信息》的反映工作动态的稿件,请直接向《城乡建设报》办公室报送。
二、省建设厅办公室负责向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八闽快讯》、《今日要讯》信息专报,及时反映建设行业重要的工作情况;建设行业重大事件由省建设厅办公室通过《福建建设要事专报》向省委、省政府反映。
三、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以及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信息专报工作,要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送各地工作情况。建设信息评比制度、信息报送通报工作制度不变,仍由省建设厅办公室负责开展。
四、省建设厅发布的文件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能公开的都将通过“福建建设信息网”和《城乡建设报》及时发布,以方便社会了解建设工作。
二○○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