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人事厅关于200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建设局 2008-08-22 14:11:37


各县(市、区、管委会)建委(建设局)、建管局、人事局、职改办、各监理单位,市直建设系统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人事厅关于200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人[2001]14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领取报名表、征订教材时间:报名申请表、教材由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02年1月8日---2002年1月12日向泉州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领取、征定。

二、 申报程序:由本人提出报考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持有关材料、证件原件和考务费到泉州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报名,按要求提交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均使用16开纸张)并加盖公章,届时由泉州市建设局人教科派员负责验证原件、签收。

三、 集中报名时间:2002年1月22日---2002年1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泉州市建设局人事教育科:联系人,吴志锋,联系电话,2195896;

泉州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鲤城区金山新村伍堡桥西侧):联系人,洪静娜;联系电话,2396921。



附:闽建人[2001]147号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抄送:省建设厅、省人事厅。

泉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1年12月21日印发



附件:



福建省建设厅 福建省人事厅

关于200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建人〔2001〕147号

各设区的市建委(建设局、建工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2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办发(2001)92号],200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5月11日至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截止2002年12月31日,下同);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以前(含70年)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

  三、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以前(含70年)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以上(含中专)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四、报名具体事宜

  1、报名地点: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各市报考人员到所在设区的市建委(建设局、建工局)报名。

  中直、省直、外省在榕单位报考人员,持经主管部门职改办审核并盖章同意的报名表及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到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报名。

  2、报名时间:

  (1)省直报名时间:2002年1月23日至1月25日。

  (2)各市报名时间:由各设区的市建委(建设局、建工局)自定。

  3、新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须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1)2002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明(含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含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个人正面免冠照片(同底)一寸三张,二寸一张;

  (6)报考二门考生(免试二门),应提供从事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满15年,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的单位证明。

  4、续考人员提供申报材料:

  (1)2002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个人正面免冠照片(同底)一寸三张,二寸一张;

  5、各设区的市建委(建设局、建工局)将报名表及证明材料汇总并经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后,于2月10日前报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经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审查后,向报考对象发放准考证。

  6、报名考务费按省物委闽价(1999)房158号文规定标准:考三—四门170元/人、考二门以下(含二门)120元/人。各设区的市建委(建设局、建工局)统一收取后,全额上交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帐户: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帐号:0149022992,开户行:福州交通银行北大路分理处。

  五、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可以滚动);报考两科(免试两科)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

  六、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人事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七、2002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提供,请各设区的市建委(建设局、建工局)于2001年12月21日前将负责报考工作的联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八、2002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可向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购买,各设区的市建委(建设局、建工局)也可直接向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培训部购买。

  九、有关具体考务工作和考前辅导另行通知。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福建省建设厅大楼417室;电话:0591-7610301。



              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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