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2008年五一节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来源:三明建设信息网 2008-08-22 10:33:29
明建筑字﹝2008﹞39号
永安市建设局、各县(区)规划建设局,市区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建筑施工已发生3起各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遏制我市建筑工程一般以上(含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建设厅、市政府的有关部署和三明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08年三明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建筑字〔2008〕23号)等要求,决定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五一节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要求
以预防施工高处坠落、施工坍塌、机械伤害和贯彻执行建设部、省建设厅等有关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等管理规定为重点,切实落实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和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活动安排,强化对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条件和工程实体施工安全监督,督促检查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安全生产。
二、主要检查内容
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主要包括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情况,贯彻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实行重点监控管理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情况等;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控管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项目安全保证体系检查整改情况,企业监督项目进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等;
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及相关机构履行安全职责情况;主要包括施工项目各责任主体及相关机构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省厅相关规定,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情况。主要包括:脚手架、起重设备、高大模板、深基坑、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情况,建筑工地特种设备有关企业执行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其租赁、拆装、检验检测、验收、登记备案情况,"四口、五临边"、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符合标准规范情况,施工人员安全防护设备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情况,企业、项目、班组安全教育、班前安全交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现场作业环境和生活环境达标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暨五一节安全检查从发文之日起到2008年5月中旬结束。具体安排为: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4月25日,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项目部进行自检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建立书面档案;
(二)检查整改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上旬,市建设局对市管工程项目、各县(市、区)进行督查,具体检查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复查验收阶段。5月上旬到5月中旬,市建设局对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工地进行复查验收,及时进行"回头看",对拒不整改或仍存在重大隐患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严肃查处。
四、检查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成立分管领导牵头的检查小组,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安排和上级有关部署内容,制定详细计划,有效整合工作,确定工作重点,保证检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要认真检查,保证质量。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行政区域、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和程序,配备相关的专业人员,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展开。
(三)要强化监管,务实求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到位,并组织复查,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建立相关档案,跟踪督办。对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不良记录、重点监控和安全许可制度等的作用,予以严厉打击,促进企业形成良好的自我检查,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
二OO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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