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建设厅《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三明建设信息网 2008-08-22 10:33:12
明建筑字﹝2008﹞20号
永安市建设局、各县(市、区)建设局:
现将《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建〔2008〕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建设厅闽建建〔2008〕4号文件请自行到福建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fjjs.gov.cn或三明建设信息网:http://smsjs.com下载。
附件:闽建建〔2008〕4号
二OO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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