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对三明市林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销售VIP卡情况的通报
来源:三明建设信息网 2008-08-22 10:30:40
永安市房管局、各县(市、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我局于2007年8月23日转发了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明房字[2007]21号文),明确规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严禁以放号、内部认购、内部认筹、内部登记、办理VIP卡等形式收取任何预定款性质的费用;在《通知》下发之前以各种形式收取的定金、诚意金、会员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立即停止违规行为,进行整改。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11月19日,我局接到群众书面投诉,反映三明市林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销售VIP卡,损害消费者利益问题,立即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由三明市林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时代锦园"项目,从2007年5月开始销售VIP卡,在明房字[2007]21号文下发后,该公司没有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退卡还款。"时代锦园"项目于11月17日开盘,没有严格按照VIP卡顺序选房,致使部分持有VIP卡的群众利益受到损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研究,决定对三明市林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销售VIP卡的行为予以通报,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责令该公司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严格按照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要求,做好退卡还款工作。同时,我局将对其销售VIP卡等违规行为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希望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引以为戒,严格按照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督促落实,市区房地产企业自查自纠整改书面反馈材料和各地有关整改情况,务必在11月30日前报送我局房地产业科。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