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审批[2006]7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园林局、公用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建建〔1995〕1号)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复查工作的通知》(闽建审批〔2005〕239号)等有关规定,经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厅驻外办、省直有关部门初审和我厅审查,薛以宁等10768位项目经理资质复查合格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抓紧办理项目经理复查工作,于2006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收齐后到我厅办理复查盖章手续,凡2004年12月31日前取证但未经2005年度复查的项目经理证书于2006年12月31日后失效,不得使用;2005年度资质复查合格和2005年1月1日后取得的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08年6月30日。
附件:2005年度第一批项目经理资质复查人员名单(请下载浏览)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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