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三明市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林业办公室关于全市开展"长剑2008"松木包装材料检疫执法专项检查阶段性成果通报的通知
来源:三明建设信息网 2008-08-22 10:09:03
明建筑字〔2008〕80号
市管建筑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及监理企业:
现将市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林业办公室《关于全市开展"长剑2008"松木包装材料检疫执法专项检查阶段性成果通报》(明疫林办〔2008〕6号)转发给你们。《通报》中已被立案的两家建设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整改意见的要求,认真进行整改。
松木包装材料使用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08〕75号)等文件规定,尽量不使用松木制作的包装材料,确需使用的,应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严格实行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使用单位(个人)调入前必须到当地森检机构办理《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等,按相关程序办理松木包装材料的调动手续。调入的松木包装材料入库前,须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对没有《植物检疫证书》或怀疑带有危险性有害生物或可以疫情的,应及时通知当地森检机构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拆箱、开包。设备开拆后,松木包装材料要如数回收,并在当地森检机构监督下集中烧毁。松木包装材料使用单位应对松木包装材料的调动手续等建立台帐、统一管理。
已立案的两家单位,应于8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至我局安全站以及市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林业办公室。我局将继续对市管建设工程使用松木包装材料的情况进行抽查。
二00八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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