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转发中水协开展2023年度水利行业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水利建设行业协会 2023-03-15 11:22:41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水利部“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总结大会精神,助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行业施工技术水平,推动技术创新,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中水协〔2016〕6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水利行业工法(以下简称工法)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关键性技术应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水利水电工程行业内领先水平,并由推荐单位或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评价报告;
  (二)已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
  (三)内容不得与已公布(有效期内的)的工法雷同;
  (四) 按照《关于开展水利企业工法备案工作的通知》(中水协〔2016〕8号)完成备案工作。
  二、申报单位与推荐
  (一)申报单位
   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两个单位共同完成的工法需确定一家主要完成单位进行申报,对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存在争议的,不予受理。
  (二)推荐
  中央和水利部直属单位、企业由本单位出具推荐意见,流域管理机构所属单位、企业由流域管理机构出具推荐意见,其他单位由注册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协会出具推荐意见。如所在地无相关省级推荐单位可自行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资料
工法申报需根据程序完成网络申报。
  (一)申报程序
  登录协会网站,在“考核评价”专栏点击“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进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与管理系统”。登录“工法备案与申报”,点击“行业工法申报”进行资料填报。工法内容电子文件采用WORD格式,其它附件资料可采用word或pdf格式,照片文件为JPG格式(每张大小不超过1M),鼓励有条件企业将工法以数字化形式申报。申报行业工法首先需完成企业工法备案,取得企业工法备案号之后,在该企业工法界面点击“申请为行业工法”,所备案的企业工法信息会转入行业工法申报中。申报单位可根据需要修改或新增有关备案内容。
  (二)网络申报资料
  申报无需提交纸质资料,网络上传资料包括:
  1.水利行业工法申报表(见附件)。申报单位在线填报申报表后导出,由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上传。
  2.工法文本内容。工法文本内容需按照《工法编写内容与文本要求》编写。
  3.科技成果查新报告。查新日期需为2022年1月1日以后。
  4.关键技术成果评价报告。若关键性技术已取得专利或获得科技成果奖励,应附加相应证书。
  5.由工程建设或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应用证明。
  6.由申报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经济效益证明。
  7.反映工法操作要点的视频或照片(10张)。
  8.企业可附加其工法对外进行技术转让的证明材料。
  (三)时间安排
  申报单位需于2023年6月30日前提交企业工法备案,并于7月31日前完成行业工法网络申报。
  四、其他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评审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单位自愿参加。

  附件:水利行业工法申报表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2023年3月13日

附件, :水利行业工法申报表.doc

同类型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