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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资质单位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勘察设计信息网 2020-12-11 11:41:16

各开发区、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城乡建设局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郑建文〔2020〕220号)及《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郑建文〔2018〕144号)要求,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城建局纪检组的监督下,从“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V5.0”导出的我市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单位汇总表901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信息中,随机抽取了389项,具体抽检单位名单已于2020年12月1日予以公示;随机抽取了3名执法人员和10名资质管理专家组成检查组,已于2020年12月2日在嵩山饭店5号楼6楼会议室,通过“勘察设计管理系统(管理版)”集中检查了抽检资质单位的动态考核资料(其中,未按时报送资质动态考核资料的,按系统内现有信息进行考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资质单位专家检查意见已于2020年12月4日予以公示,此次抽检资质单位对检查发现问题有异议的,已于2020年12月9日前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2020年12月10日我局已组织专家组对申诉材料进行了复查。
    针对此次核查中发现存在不符合相关资质标准规定等问题的相关企业(相关企业名单及其存在问题详见附件1),特下发《整改通知书》(详见附件2)责令整改,相关企业应在2020年12月14日前反馈《整改通知书收件回执》(详见附件3,书面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先将扫描件发送至zzjwsj@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应注明:整改通知书收件回执+单位名称),书面收件回执可以与整改材料一并提交),并于2020年12月14日前整改到位,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整改报告(原件一式二份,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应包括存在问题、相应的具体整改情况及证明材料;
    2.通过“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V5.0”填报完善信息(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局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郑建文〔2020〕220号),通过“资质管理—河南省动态考核”功能模块提交动态考核资料)、补充完成动态考核,并在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里提交动态考核资料,同时应提交系统里导出的书面《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申报表》(原件一式二份,带条形码,加盖单位公章);
    3.“勘察设计管理系统(管理版)”里查无信息的企业应按有关规定,补充完善系统里相关信息,并补报动态考核资料;如企业已注销或工商注册地已迁出我市的,应提交情况说明(原件一式二份,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2份),已注销的,应同时上交相关资质证书所有的正本及副本原件;如企业要求注销的,应提交注销申请报告(原件一式二份,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上交相关资质证书所有的正本及副本原件。
    4.《整改通知书收件回执》原件(原件一式二份,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5.整改经办人应为相关企业的正式在册员工,提交整改材料时应提供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办理整改事宜的委托书(原件一式二份,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被授权人的身份证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6.未按规定纳入属地化管理的企业,请查阅郑州勘察设计信息网(www.kjks.com)——通知公告栏——《新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须知》(2016-05-16),提交相应材料。
    整改期间,暂停相关企业承接新的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整改期满后,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查。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后经复查资质条件仍不合格的企业,我局将把未整改企业名单、整改后复查情况及《整改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河南省住建厅。
    联 系 人:魏剑霞 联系电话:67188925
    联系地址: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处(16楼1602室),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5号
   郑建文〔2020〕251号pdf
    附件:1.2020年度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资质单位发现存在问题汇总表
               2.整改通知书
             3.整改通知书收件回执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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