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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

来源:湛江建设信息网 2020-02-27 15:13:38

本市各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于2020年2月13日发布统计调查延期公告:受疫情影响,2019年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工作时间节点调整如下,建办市函[2020]10号文件中的其他要求不变。

一、企业于2020年3月31日前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路径:首页/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栏目)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登录统计报表系统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详见:建办市函〔2020〕10号的附件4)扫描件。有关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按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我局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上报的统计报表数据,于2020年4月15日前将审核完成后的统计报表数据通过统计报表系统报送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工程勘察设计收入(不含子公司,下同)6亿元人民币以上(含)的企业,还应于2020年5月31日前通过统计报表系统,将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财务指标申报表,以及其它反映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合法财务报表扫描件上传,并将纸质版报送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或报送材料不能准确反映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企业,将不列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收入排序名单。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10号)(链接网址: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001/t20200110_243504.html)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5日

(我局有关科室站办联系方式:建设科技与信息中心,闫晋阳,0759-3588238;工程招标监管科,梁丹怡,0759-3588104;建筑市场监管科,黎玉英,0759-3588039。)


附件: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

附件1: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

附件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10号)链接地址: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001/t20200110_243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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