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资格审核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10-09 10:43:04

各位考生: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批复我区2019年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现予公布,并就资格审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划定2019年度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复函》(藏人社厅函〔2019〕131号),2019年度我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合格标准为: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4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40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0分

二、资格审核

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关于2019年度西藏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要求,需持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按照二级建造师报名诚信协议内容,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人员按成绩无效处理。

(一)审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9日-2019年11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核材料,不再另行安排资格补审,按资格审核未通过处理。)

地点: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大厅2号、3号窗口(拉萨当热西路1号)。  

联系电话:0891-6831320   0891-6835002

(二)审核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及补考人员须提交:

(1)《西藏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登记表》。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

(4)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蓝色背景)。

(5)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考部分科目考生)。

(6)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考部分科目考生)。

2.申请增项专业考生须提交:

《西藏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蓝色背景)、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它事项

1.申请资格审核人员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2.《西藏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报名登记表》从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http://115.28.230.52:8030/zgwsbm/WebRegister/index.aspx)



附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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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src="http://tfsys.cbi360.net/Content/js/plugins/editor1.4.3.3/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doc

附件: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             同志,已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共     年。

 

起  止  年  月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