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建设工程专业2018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齐齐哈尔建设网 2018-11-20 13:57:13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从今年开始,恢复专业技术人员被聘在岗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政策规定,评审标准中有明确聘任时间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按照国家“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的政策要求,各单位应合理控制事业单位推荐参评职称人员数量。

四、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要求,从事工程技术或技术辅助工作且符合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技师可对应申报中级职称,须填写《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本着“评以致用、评用结合”的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个人职业发展需求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五、严格执行申报材料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对学历、经历、岗位聘用、申报渠道、业绩成果、能力水平等申报材料造假抄袭的,一律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推荐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推荐要求、履行推荐程序,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聘用岗位公开、评审结果公开制度,公平、公正做好审核推荐工作,违规推荐的要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六、申报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事业单位现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初级职称工资兑现审批表;企业人员提供用工合同。如事业单位人员假冒企业人员申报的,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并取消中级职称资格;

(二)学历证书及佐证材料;毕业专业不对口的按照黑人社函〔2015〕105号《关于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或在高校、高职、高专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材料,或由单位加盖公章确认的有效佐证材料;

(三)同级改职人员需提供《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

(四)学历破格人员需提供《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岗位任职合格证明》;

(五)流动人员需提供《流动人员审查表》等相关材料;

(六)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教材及取得的成果等,获得国家专利局批准的专利证书、批准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表明本人从事专业有关的贡献、成果、业绩等方面的有效证明及佐证材料,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七)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八)高技能人才需提供资格证书,并填写《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表》(附件3)。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还需提供聘任证书(合同)及工资兑现审批表。

(九)其他材料:个人申请(本人签字,一式两份);个人及单位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本人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签字,单位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单位推荐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业务总结;《个人信息确认表》(个人签字,工作单位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七、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按要求认真在网络平台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其中现从事专业栏按《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第二条专业划分的有关专业名称填报。

2、材料袋要求完整无破损,袋的封面要粘贴《申报目录表》,目录表上所要求的项目要如实认真填报。特别强调:选用较厚材质档案袋,整个档案袋要用透明胶带完整封好,保证材料袋在报送过程中完好。

3、档案袋内需1份《申报目录表》,右上角标注三行内容,第一行为单位名称,第二行为单位负责职称工作人员的姓名及电话(办公电话及手机),第三行为申报人姓名及电话(办公电话及手机),字迹务必清楚可辨认,且电话保持畅通;

4、将申报人员的毕业证、职称证相关证件用订书钉订到一起,将承诺等相关材料订到一起,一式两份的资料只装订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独装订2本。

5、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发现提供假证件、论文(著)等,一票否决不予受理;

6、职称评审具体信息录入、审核、上报和接收,均须通过平台办理。所有参评人员职称评审表均须由在网络平台填报,自行下载打印。部门用户版本IP地址:http://60.219.211.87:8888,个人用户版本IP地址:http://60.219.211.87:8888/pwh/cj.jsp,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58976520。

联系人:梁强,联系电话2796529,18724528855;

王虹,联系电话2796495,15845200190。

附件:

1.《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齐人社发[2018]57号)

2.《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12号

3.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表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样式)

5.各类相关表格

6.流动人员审查表

7.岗位任职合格证明

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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