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建协字〔2018〕第20号
各相关会员企业、有关单位: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为了表彰我市建设领域涌现出的具备“工匠精神”的榜样力量,展现并传承创新引领、追求卓越的时代精神,以引导我市建设行业劳动者拼搏进取,推动行业项目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我协会拟开展评选2018年度天津市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经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天津市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经理”的基本条件:
1、申报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项目经理的岗位上,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和相关行业标准,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2、申报人需是国家一、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满两年以上并获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岗项目经理,并且在主持工程项目施工中项目管理水平高,有突出创优业绩。属于专业承包企业的项目经理其主持的专业承包工作量达到工程总工作量15%以上,并在配合总承包企业创优活动中,做出明显成绩的。
3、认真履行合同,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项目技术及管理水平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严格执行“四控制(进度、质量、成本、安全),达到或超过合同或企业内部经济责任指标考核要求。
(二)申报“天津市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的否决条件:
1、业绩考核有效期内,申报人无“海河杯奖”或无“天津市市级文明施工工地称号”的。
2、申报人的代表工程与《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签署的项目经理姓名不符的(施工企业因工作需要,在施工过程中调换项目经理,必须有建设方和受理变更备案手续的主管部门的证明)。
3、业绩考核的有效期内,申报人主持的工程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5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4、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经营方面,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申报办法:
1、参加评选的项目经理需认真填写《天津市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并按照申报表中要求的附件目录提供证明文件和获奖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所有资料需提供电子版(电子版上传至邮箱,无需刻录光盘)。
2、申报参评活动由所在企业统一组织。《申报表》需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推荐意见,承诺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并签字。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1、各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并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寄、送到天津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行业发展部。附件内容请在天津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网站(http://www.tjjzhy.org)下载。
2、申报、推荐工作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违规者取消当次和后续年度申报、并将不良记录反馈至建造师信用管理平台,情节严重者,将报送主管部门撤销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
联系人:张微、刘静
联系电话(传真):23528979
邮箱:tjjzhyfzb@163.com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中路7号(天津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楼内)
邮编:300170
天津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2018年11月12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