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11-09 13:57:58

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全省各类安全事故频发,全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也不容乐观。为认真贯彻落实10月25日全国、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和11月4日省、市安全生产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当前及今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做好冬期安全生产部署

冬期是各类施工事故的高发期,针对冬期施工的特点,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以“防火、防冻、防滑、防坠落、防坍塌、防中毒”为重点,认真分析冬期施工易发事故类型、原因,辩识查找各类重大危险源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重大危险源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并进行重点监管。强化冬期安全生产管理,高度重视冬期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冬期施工工作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突出事故防范,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抓紧研究部署安全监管工作,杜绝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抓好冬期安全生产管理

(一)开展教育培训,提高防护意识。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冬期安全生产工作,利用安全教育、技术交底等形式,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供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要扎实认真地提高事故隐患排查

(二)加强消防管理,防范火灾发生。各县区要加强施工现场临建设施防火安全管理,重点加强作业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以及仓库、配电设施等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做到重点防范,重点监控。要合理有效地配置灭火消防器材,并教育工人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学会逃生自救知识,组织消防演练,全面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企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各县区住建局和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开展一次企业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外包工程项目和施工队伍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对违反有关规定及非法分包、转包,或出借、挂靠资质等行为的承包单位,或者采取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工艺的承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并予以清理。同时,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结合监管实际,建立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信息档案,将承包单位取得有关许可、施工资质和承揽工程、发生事故等情况载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业绩档案,并将外包企业信息档案建立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市住建局备案。

(四)强化安全防护,防止高处坠落。近年以来,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多以坠落、坍塌事故为主,为遏制坠落、坍塌事故多发的态势,各县区住建局要加强建筑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落实力度,提高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水平,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规范化、标准化、工具化,给施工人员创造一个较为安全的施工环境。要加强对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的检查力度,防止发生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坍塌事故、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等。要加大对基坑管沟开挖支护,特别是深基坑工程开挖支护、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内防水排水设施的监督检查,严防基坑坍塌事故。

(五)加强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使用。各县区住建局和各有关单位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在严格落实起重机械设备出租、安装、使用、拆除四个环节安全管理的基础上,严格执行验收和登记制度,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重点做好塔吊防倾翻装置的安装使用、冬季维修保养、恶劣天气后联合验收及应急加固等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防冻、防风及防坍塌的能力。

(六)加强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坍塌事故发生。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深基坑管理规定》,对深基坑的设计、评审、开挖、支护、监测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督,采取边开挖边支护的方式,严禁一挖到底;遇恶劣天气时,要加强对深基坑监测的频度和密度,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的巡查,遇到险情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七)加强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等有关要求,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实施等环节进行检查。要重点抓好大模板支撑基础的检查,大模板支撑基础地面要平整、坚实,排水通畅;要设置垫板和钢底座;要按规定设置扫地杆、纵横向剪刀撑;拉节点设置要牢固,切实做到拉节有效,确保大模板支撑系统整体的稳固性。

(八)强化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现场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建立冬期施工安全生产值班制度,落实抢险救灾人员、机械和物资,确保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紧急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九)加强建筑施工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大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力度,严格按照《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8-2019年定西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冬防”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定建发〔2018〕458号),认真落实施工现场“6个100%”的防尘措施及堆场料场等场地“防风、防渗、防尘”的三防措施。

(十)做好已停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工程停工现场的管理,重点检查现场值班制度落实情况,现场工完场清、施工材料清理防护情况,现场可燃、易燃材料清理、防火情况,现场施工电源和配电箱断电和上锁情况,现场脚手架、施工平台、塔吊等设施设备在冬季恶劣天气下安全稳定性情况,值班人员宿舍防寒、防煤气中毒、防触电、防火灾等安全防护情况。

三、督促检查,强化冬期安全隐患排查

各县区住建局和市建筑管理总站要立即行动对本辖区内所有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逐个排查隐患风险,建立台账,督促全部跟踪销号,整改到位。对今年以来省、市、县区各级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整改不力的从严惩处。对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有限空间作业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职不到位的,应立即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对在整改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的项目,应立即实施行政处罚,促其规范作业,确保安全。

所有在建工程,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进行冬期施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冬期施工的项目,必须按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进度安排,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编制科学合理的冬期施工方案,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进行冬期施工。严禁边施工边报冬期施工方案或无冬期施工方案擅自进行冬期施工的行为。违规进行冬期施工,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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