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政府召开全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加温会议

来源:工程造价信息网 2008-08-14 11:43:40
茂名市政府召开全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加温会议     昨日(11月9日)上午,茂名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加温会议。茂名市委副书记、市长罗荫国出席并讲话,茂名市副市长潘大林主持会议,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各县(市、区)领导参加了会议。罗荫国强调,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是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切实增强做好清欠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负起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年底前实现政府投资项目的清欠目标。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茂名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及省、市政府的部署,高度重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将清欠工作作为一项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来抓,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今年11月6日,全市总体清还工程款24037.68万元,清欠比例为63.83%(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清还欠款15759.11万元,清欠比例为69.78%)。 

  

  罗荫国对全市清欠任务的艰巨性和面临的严峻形势进行了分析。他强调,妥善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政府对清欠工作的态度非常坚决、非常明确,这是硬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年底前实现政府投资项目的清欠目标。当前清欠工作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要切实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清欠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各项清欠工作措施及机制。对不认真履行领导责任,不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政策措施,贻误清欠工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下大力气解决清欠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逐个项目进行排查解决;三是要多方统筹资金,确保落实专项还款资金;四是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对清欠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和单位,要采取必要的硬性限制性措施,促使加快清欠进展。 

  

  会议要求,市直各有关单位必须在11月底前带头解决拖欠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在年底前完成清欠任务。会议还传达了全省部分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市清欠工作的进展情况;各县(市、区)领导就做好清欠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市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作了清欠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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