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工程造价管理处、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快推进全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提升自律能力和信用水平,更好地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建设各方主体的合法利益,根据省住建厅《江苏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苏建规字(2010)4号】的精神,决定自2015年起开展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的造价工程师。
二、评价依据
1、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江苏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及《常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三、评价组织
信用评价工作由市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市工程造价研究会协助实施。各辖市(区)造价管理部门派员参与本区域内企业人员的评价工作。
四、评价内容和标准
1、造价工程师信用评价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咨询成果质量、社会信誉、获得奖励、不良行为等五个方面。
2、评价标准:《常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标准及打分表》,具体要求见附件二。
3、造价工程师信用评价采用百分制方法考评,70分为基准分,30分为评价分,按《常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标准及打分表》(附件二)进行评价;获得奖励按《江苏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良好行为记录表》(附件三)进行评价,不良行为按《江苏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表及影响时限》(附件四)进行评价,分值均不设上下限。
4、造价工程师信用评价分期分批进行,每两年完成一轮评价工作。第一次评价分值信息采集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评价结果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以后各批以此类推。
五、评价程序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和企业初评
1、各企业要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通知》的精神和要求,明确信用评价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布置落实信用评价工作申报的具体时间和步骤,讲解信用评价工作的内容、标准、方法,以及申报的具体程序和报送资料的详细要求;
2、各企业对符合申报条件且自愿申请的造价工程师分期分批(每批不大于总数的55%)提出申请,每年申报一批,两年内完成符合条件的全部造价工程师的申报工作。申报时间为每年三季度末最后一周,每位造价工程师每二年评价一次,动态公布考评情况;
3、企业对提出申请的造价工程师对照《常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标准及打分表》(附件二)的要求进行核查和初评,并提交相关评审资料,首批造价工程师信用评价申请提交时间另行通知,申报资料报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市区报市造价处市场管理室。
第二阶段 资料评审和实地核查
1、市造价处会同市造价研究会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制定评审方案,以申报人员提交的书面资料为主要评定依据,对有疑异的资料进行实地核查;
2、资料评审和实地核查工作结束后,对各企业造价工程师信用评价情况进行汇总和分值排序,评价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申请人见面,共同签字认同。
第三阶段 复查、汇总情况
1、对资料评审和实地核查结果,核查小组与企业负责人、申请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市造价处和市研究会组织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制定复查方案,对有疑异的评审事项进行复查并作出结论意见;
2、复查工作结束后,对申请信用评价的造价工程师信用评价情况进行汇总和分值排序。
第四阶段 结果公示、公布阶段
1、信用评价的结果在常州工程造价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核查。
2、公示、核查结束后,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同时将结果记入个人信用档案,供社会查询。
3、向省造价总站、省造价协会、市城乡建设局报备信用评价结果。
六、资料评审需提供的材料
造价工程师个人自愿申报材料由企业统一提交:
1、《常州市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申请表》1份;
2、各申请人员的信用评价打分表及增分项目的材料复印件;
3、申报人员评价年度内每人二项咨询成果项目名称汇总表。
增分事项未提供材料复印件及现场核查中咨询成果项目文件中缺失的内容视为不得增分。
七、相关要求
1、信用评价工作是为了提升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良好的执业操守和风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企业和造价工程师务必充分认识其意义和作用。
2、各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信用评价工作,严肃认真对本企业的造价工程师进行实事求是、尺度一致、客观、公正地初评打分,提供资料必须真实,不得凡弄虚作假。
3、评价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各考评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严谨、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开展评价的各项工作,不得徇私舞弊,以权谋私。一经发现上述情况,将作严肃处理。此次信用评价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附件一:常州市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申请表
附件二:常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标准及打分表
附件三:江苏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良好行为记录表
附件四:江苏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表及影响时限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相关附件请点击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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