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委(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委对近期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级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建设委员会网站(www.ggjs.gov.cn)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7日。如企业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申诉以提交原件核验、提交主管部门证明等方式为主。公示提出对职称证件有疑议的,企业可提交职称认定文件或职改办说明文件等;对身份证件有疑议的,本人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持原件到场说明情况;对审计报告或资金证明或资信证明有疑义的,企业可提交原件进行审查;对社保证明有疑义的,企业可提交转账凭证、托收凭证、社保证明核实电话等材料。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委工程管理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委工程管理科咨询。
联系电话:0775—4214800
通讯地址:贵港市解放路121号303室工程管理科
邮政编码:537100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4年8月1日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级资质审批意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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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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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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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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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骏宝农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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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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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新东方纸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茂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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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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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州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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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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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雄、陈首龙证书有待证实;社保证明有待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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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天之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星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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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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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升证书有待证实;社保证明有待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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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平市国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旭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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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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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铭证书有待证实;社保证明有待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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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鸿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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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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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金南人员信息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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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平市新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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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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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国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文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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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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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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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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