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开班的通知

来源: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12-09 16:18:18

  省内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各相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的通知》(黔建政通[2013]574号)文件要求,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已完成本次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登记工作,现拟安排五期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次及时间安排

序号

班次

报到及领取教材时间

培训时间

备注

1

第一期

2013年12月13日上午8:30至13:30

12月13日起

13日下午2:00开班

2

第二期

2013年12月19日上午8:30至13:30

12月19日起

19日下午2:00开班

3

第三期

2013年12月25日上午8:30至13:30

12月25日起

25日下午2:00开班

4

第四期

2014年1月6日上午8:30至13:30

1月6日起

6日下午2:00开班

5

第五期

2014年1月12日上午8:30至13:30

1月12日起

12日下午2:00开班

  二、培训教材及内容

  1、培训教材为住建部制定《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委员会》编写的统编系列教材和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编制教材。

  2、培训主要内容有:

  (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

  (2)注册建造师职业道德和诚信制度;

  (3)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和新工艺;

  (4)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案例分析;

  (5)水利水电专业典型工程解析;

  (6)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与现行技术标准。

  三、培训组织

  1、为确保培训工作质量,培训班每期次培训人数限200人;

  2、培训统一组织安排,按照前期进行报名的先后顺序(详见附件一),各单位参培期次和人数原则上不得变化。确有特殊情况需开班前一周告知会务组,并严格按照会务组织安排参培,培训班报到过程中不接收现场临时报名。

  四、报名要求及其他事项

  1、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须填写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继续教育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将本人1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贴在学员登记表粘贴位置处,培训报到时提交;

  2、培训结束后,完成规定学时、测试成绩合格、考勤合格且在培训期间无违纪行为的学员,可评定为继续教育成绩合格。其中:

  (1)论文按黔建政通[2013]574号要求报到时提交或培训结束后15天内提交电子文档到培指定论文邮箱: 592797937@qq.com或15609881@qq.com;

  (2)测试成绩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时间另行通知;

  (3)培训期间,班务管理严格考勤,学员报到时录入指纹,每天实行指纹打卡,特殊情况须书面请假并应参加后期的培训班补齐培训内容,否则视为考勤不合格。

  五、培训费用及培训地点

  1、培训费按相关标准收取,教材及资料费据实收取;

  2、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培训地点:贵阳·花溪·松柏山生态保护示范基地内;

  4、培训单位: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杨 矸

  联系电话:0851-5360012

  联 系 人:黄娅、张玲、王洁

  联系电话:0851-5613096、5607313,18096093620

  传 真:0851-5613096、5607313

  邮 箱: 592797937@qq.com、15609881@qq.com

 

 

  附件:1、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班次安排表

  附件:2、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登记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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