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上景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重新核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经审查申请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现予公示。
若有单位(个人)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示5天内(2013年12月11日下午18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提出,单位反映情况需要盖该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要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若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为申请单位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手续。
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3楼
邮编:524000
电话:3197166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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