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我厅对南京金汇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已通过审查,拟准予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期为2013年11月27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以上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2013年11月27日前(以邮戳为准)向我厅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的内容和事例。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来信请寄: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48号
邮 编:310012
联系电话:0571-85216021
2013年11月20日
审查合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
| 序号 | 申请人 | 申请内容 | 审查意见 |
| 1 | 南京金汇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申报房地产估价机构分支机构备案 | 准予分支机构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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