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 关于对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制度落实情况 进行督查的通知

来源:青岛建设管理信息网 2013-08-24 20:48:26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管理,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对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鲁建执函〔2013〕3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站决定对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制度的执行与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及对象、督查依据、主要督查内容、督查程序均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对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详见http://www.ljzc.net/ljzcHtml/201308161523nwIndex2294.htm?rdct=1506)执行。

  二、企业自查报告于2013年8月26日前报市造价管理站(澳门路121号615房间)。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抓落实,切实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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