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明确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先进建筑企业享受招投标加分政策的通报

来源: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 2013-06-17 14:21:37

   各县(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建筑业发展的意见》(扬府发[2012]145号)和《市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建筑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扬府发[2013]29号)精神,在执行《关于对本市招标投标活动中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通知》扬建工【2013】9号文件时,先进企业只能按照市政府表彰的资质类别(具体类别详见扬府发[2013]29号文件)在招投标中享受加分政策,企业的其他资质类别不享受加分政策。

  二O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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