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建办市【2006】6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经审查,杭州宏旭建设有限公司等34家单位符合资质标准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期为6月17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6月17日(以邮戳为准)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紫荆花路48号南都研发大楼1楼)
邮政编码:310025
咨询电话/联系人:0571-85216022 徐婷婷
0571-85216767(设计) 潘可杰
附:2013年第二季度第二批审查合格的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汇总表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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