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建发〔2012〕259号)和《转发关于建筑智能化等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延续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函建字673号),经我厅审查,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等19家单位符合建筑企业资质延续要求,浙江银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符合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延续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期为6月17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6月17日(以邮戳为准)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杭州市紫荆花路48号南都研发大楼1楼)
咨询电话/联系人:0571-85216022 徐婷婷
0571-85216767(设计) 潘可杰
2013年第三批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延续审查意见汇总表
2013年6月8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