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山东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第20期)

来源: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3-06-06 15:26:03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执字[2013]6号)、《山东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规定》(鲁建执字[2008]5号)、《山东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定点单位管理办法》(鲁建注办发[2008]1号)文件要求,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定于2013年6月25日至30日组织开展山东省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建筑工程专业,包括取得国家和省临时资格人员)继续教育第20期培训班(参加人员名单附后)。请各市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到参加人员所在单位,以便他们能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法律法规

  2、建筑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概论

  3、建筑节能技术及应用

  4、建设工程绿色施工与环境管理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3年6月25日下午报到,26日至30日培训。

  培训地点:日照钓鱼岛大酒店(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碧海路59号)(乘车路线见附件3)

  宾馆联系电话:0633-3711288, 3711287

  承办单位:中国海洋大学培训中心 电话:0532-85902512;

  传真:0532-85902709

  三、注意事项

  1、参训人员须按通知要求参加封闭式培训,并严格遵守学员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及培训测试不合格者,将按学习不合格处理。对无故不参加者,今后将不再另行安排。严禁冒名顶替参加,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报到时交纳教材费、资料费等共26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食宿费200元/人·天)。

  3、参训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免冠照片(一、二寸均可)2张(照片不符合要求者必须重新照相!!)。有《山东省注册建造师执业手册》的人员需携带本手册参加学习。

  4、如果通知专业与注册专业不一致,以注册专业为准。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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