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滕州市建工局,市直各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
为认真迅速贯彻省、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有效减少生产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建筑工程。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安排:此次检查分为企业自查、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排查、市住建局督查、开展“回头看”活动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29日-6月7日):各企业对所属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
第二阶段(6月8日-6月17日):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并于6月18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局。市建管局对市直工程项目进行排查。
第三阶段(6月18日-6月27日):市住建局对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督查。
第四阶段(6月28日-7月6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相关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源的整改落实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
(二)督查安排。第三阶段督查分两个督查组,每组6人,以看资料、查现场、当场反馈的方式进行。督查组由区(市)抽调专业人员和市住建局人员组成,请各区(市)将抽调人员名单(1名)和联系方式,于6月18日前报市住建局。各个区(市)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
(二)各区(市)、各在建工程项目的“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汛期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月”活动、扬尘整治及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等安全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
(三)塔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吊篮等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安装拆卸和使用情况。
(四)深基坑方案评审、监测和边坡支护情况,对周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护情况。
(五)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的方案审批、搭设、验收以及日常使用管理情况。
(六)各区(市)装饰装修工程及二次装修改造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七)各类在建工程的防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开展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不认真、防范措施不到位或整改不落实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坚决责令停工整改。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