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建设局、建管局(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办公室《关于组织第28批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鲁建安考办字〔2013〕3号)转发给你们,并接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报名范围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报名的范围是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 报名考试时间
此次考试报名仍按照网上报名与书面材料受理同时进行,报名时间为:3月3日-----3月29日,考试时间:4月21日上午9:00-11:00。
三、材料要求
各区(市)施工企业网上报名后需将书面材料报至各区(市)建筑业主管部门,由(区)市初审汇总后报至市建管局安监站,市直企业直接报至市建管局安监站,书面材料应提供如下资料:
1、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报名名单;
2、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报名申请表;
3、岗位职务、执业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①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证书;
②最高行政负责人: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③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行政负责人: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企业聘用文件(或合同);
⑤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聘用文件(或合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考试报名人员所在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标准(试行)》对报名人的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进行初步考核,对报名申请表填写的内容以及提交材料的真实、完整性进行复核,如实填写审核情况,并对企业审核结论负责;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企业为单位装订成册,原件由各区(市)主管部门初审合格盖章后(复印件加盖“经审核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章并由审核人员签字)退回。
四、考试辅导
(一)考前辅导:根据省考核办文件要求,为提高建筑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决定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此次将委托枣庄建协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考前辅导,辅导时间:4月17日--19日。
(二)辅导内容:《建筑安全生产技术》、《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三)辅导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组织第28批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鲁建安考办字〔2013〕3号)
枣庄市建筑业管理局
2013年2月27日
山东省建筑施工
企业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办公室
鲁建安考办字〔2013〕3号
关于组织第28批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考核小组:
经研究,定于2013年4月21日组织第28批全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 人员类别: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企业技术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参加主要负责人类别考试;
2、 考试时间:4月21日上午9:00-11:00;
3、 省考核办受理时间:4月1日-4月13日;
4、 考试地点:由各考核小组负责安排。
二、命题范围
原则上不超出省考核办推荐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第二版,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出版)等三本教材范围。
三、考试报名
拟参加考试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由企业登录《山东省建筑业信息网》(http://www.sdjgj.gov.cn),点击《安全监督》,进入《山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填写考试报名相关申请数据,打印《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报名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报企业所属的考核小组,并向考核小组提供《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鲁建管质安字〔2005〕2号)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重新考核
截止本通知发布之前,证书延期复核时被确定为重新考核且未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人员,由考核小组按照《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标准(试行)》和《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大纲(试行)》(鲁建管质安字〔2005〕3号)进行重新考核。符合相关要求的,由考核小组组织强化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合格的,准予报名参加本次全省统一考试。全省统一考试合格的,将准予办理证书延期手续。未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原证书自动失效并由省考核办予以注销。
强化继续教育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培训内容由各考核小组确定。
五、其它要求
各考核小组要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间上报考试申报资料,严格按照《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考试考务工作相关暂行规定》(鲁建安监考字〔2005〕2号)和《关于组织好2006年度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鲁建安考办字〔2006〕3号)组织考务工作,考试结束后,按照《关于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情况的通报》(鲁建安监考字〔2005〕1号)要求,及时汇总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与《考试考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一并报省考核办,凡未报《考试考务情况统计表》的一律不出成绩。
各考核小组和相关企业要统筹安排,适时组织考前辅导,保证考试合格率和合格证书持证率。
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办公室
2013年2月20日
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建管局,省安监局;高建忠副局长。
山东省建筑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办公室 2013年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