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补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评标专家名册的通知

来源:徐州建设局 2012-09-13 11:50:08

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

  为满足我省勘察设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评标工作需要,不断提高专业工程招投标评标水平,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管理办法》和苏建招函(2012)16号通知要求,决定对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名册进行增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任职于本省范围内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轨道交通工程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等单位,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与管理,并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评标专家的资格条件应符合《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要求。

  三、专业类别

  评标专家的专业类别已参照《关于印发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法规[2010]1538号)进行了修改,新申报的评标专家按《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见附件)申报评标专业。

  四、申报程序

  1、申报评标专家资格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采取个人自荐或者单位推荐的方式,通过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 ) “评委网上申报系统” 进行申报。

  2、申请人通过网上填报《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登记表》。

  3、各市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省招标办。

  4、省招标办复审后将拟聘名单返回各市,各市组织拟聘评标专家培训、考核。

  5、考核合格后,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并颁发评标专家资格证书。

  五、有关要求

  1、本次申报工作采用网上申报、审核及管理方式进行,申请人需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应专业的经历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上传至“评委网上申报系统”;《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登记表》、业绩证明材料需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或人事部门印章方为有效。

  2、评标专业的申报,具有高级职称的初次申报评标专业原则上一级类别1个,二级类别2个,三级类别不限;具有中级职称的初次申报一级类别1个,二级类别1个,三级类别不限。申报的评标专业须与申报人所从事工作相一致。

  3、已经取得江苏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的在库专家,凡符合此次增补专业要求的人员可增补评标专业。

  六、截止时间

  2012年11月30日。

  联系人: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处 夏美蓉 66998692

 

  附件:《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附件: < alt="" width="18" height="18" src="http://www.xzjs.gov.cn/editor/sysimage/file/doc.gif" />1关于增补专业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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