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教(2006)67号

来源:江苏建设厅网 2008-07-30 15:06:41

关于印发《省建设厅、省建管局2006年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厅、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行业协会(学会):

    现将《省建设厅、省建管局2006年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各行业、各部门在制定、实施教育培训计划时参考。


    
江苏省建设厅
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要点通知

    抄送:建设部人教司,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省建设厅、省建管局2006年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全省建设人才“十一五”发展规划和“一流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的第一年。建设教育培训工作要以建设“一流人才队伍”为标准,紧紧围绕 “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建设产业发展”等建设系统重点工作,完善培训管理体制,理顺关系,进一步增强教育培训工作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各行业、各部门的积极性,通过开展大规模、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才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培训以提高能力为核心,强调针对性、实效性,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意识,加大培训投入,把领导干部、领军人才、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训作为重点,力争在人才培训方面有较大突破。

    一、加大人才培训力度

    1、加强领导干部培训。继续配合省委组织部办好市委书记、市长城市规划专题研讨班。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题,举办重点中心镇书记、镇长新农村建设专题培训班。制定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5年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积极开展市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专题培训。

    2、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围绕提高机关干部素质和创建“学习型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和科级干部分别实施省委组织部“百千万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菜单式选学计划和省人事厅 “5+X” 培训计划,举办丰富多彩的专题讲座。建立和完善干部学习培训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干部学习档案,在省建设厅、省建管局机关试行“公务员学习登记制度”。

    3、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把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创新能力作为重点,培养一批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的城乡规划人才、建筑设计人才、总承包项目管理人才。加大继续教育投入,探索建立继续教育的考核、奖励、任用机制,坚持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做好岗位培训与建设部“职业水平认证制度”衔接工作。

    4、加强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推动各市、各行业以大中型企业领导人员培训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现代企业管理、市场经济理论、WTO规则、工商管理等知识,努力培养造就一批适应市场经济需要,能够引领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开拓海外市场的建设项目组织管理人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企业家。

    5、实施“本土人才”国际化工程。加大出国(境)培训力度,争取有利条件,选派更多的中青年领导干部、专业技术骨干、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发达国家学习深造,熟悉国际惯例,掌握先进经验,提高创新能力、攻坚解难能力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6、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推动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为就业和再就业服务,面向在职职工开展普遍的、持续的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以提高就业能力、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加快高级工和技师培养力度,统筹技师培训、鉴定有限资源,推动各省辖市年培训、鉴定50名以上技师和高级技师,积极推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技能竞赛和技能比武活动。

    7、积极推动市、县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根据国务院六部门的要求和建设部“确保完成5年培训500万农民工的目标”,加大宣传力度,探索有效方式,引导和推动各地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输出。

    8、加强建设系统各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在各类培训中,加强以敬业和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建设类法律法规教育,培育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尚情操、明理诚信的建设队伍,提高行业的社会公信度。

    9、实施经济欠发达地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资助计划 。“十一五”期间,通过成人高考、委托培养、广播电视教育、远程教育等途径,开展苏北地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高中(中专)升专科、专科升本科的学历教育。配合“新农村建设”和“城乡规划全覆盖”工作,针对当前苏北地区村镇建设管理人员技术薄弱的情况,委托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举办“新农村建设专题”村镇建设管理培训班,培训500人。

    二、加强教育培训制度和环境建设

    10、建立和谐的教育培训环境。努力构建“管理部门周到服务、监管有力,培训机构保证需求、高质高效,从业人员自觉学习,学以致用,用人单位重视人才、舍得投入,培训市场规范有序、合作共赢”的建设教育培训和谐社会化运作机制;努力营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环境宽松、充满活力、方便基层、催人奋进”的学习氛围。

    11、加大人才培训经费的投入。积极申报人才开发、教育培训的项目,争取政府有关专项经费,确保教育经费的足额使用,对优秀人才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引导行业管理部门、行业社团组织及各地建设类院校和企业培训机构降低培训成本,切实提高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率。

    12、进一步规范培训市场行为。加强依法行政,促进系统内外的沟通,加强行业之间的协调,大力宣传教育培训的公益性,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发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和行业社团组织的自律作用,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不良现象和行为。对法定性(资格性)培训,逐步实行考培分开。

    三、加强教育培训基础服务性工作

    13、加快培训教材编写修订工作。发挥我省教育资源丰富和行业协会的优势,继续做好建设系统各行业工种、岗位特别是以及近年来发展较快的工种、岗位的培训规范、大纲、教材、题库以及继续教育科目的开发、编写与修订工作。

    14、加强各类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等现有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建立高级人才培养基地,委托培养系统高层次人才。引导基层拓宽培训渠道,整合培训资源,培育、开发有专业特色的培训基地,着力推动市县建设系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和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力争苏北、苏中地区每县有1-2所。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与引入市场竞争相结合的原则,优化培训资源配置,提倡合作、共赢,积极推动多形式的联合办学、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探索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职业培训沟通和合作机制。

    15、积极支持建设系统各行业协会、学会开展培训工作。充分发挥行业社团组织在职工培训、继续教育中的作用。鼓励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本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参与制订本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标准、从业人员资格标准以及继续教育科目大纲、参与对培训机构的质量评估和相关指导工作。

    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16、完善培训工作管理体制。建立“省建设厅统筹、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分级分类管理”的教育培训工作管理体制。建立省建设厅教育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教育培训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工作责任制,把参加、接受培训情况与考核、晋升相挂钩。研究、制定促进培训的激励政策和规范培训行为的约束制度。

    17、加强教育培训宏观指导。树立服务意识,努力发挥行政指导、引导、推动、协调、监督等职能,充分发挥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城乡统筹、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提出实施“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中有关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措施,深入调查研究,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建设教育培训的新途径和新形式。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