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张海燕等50人房地产估价师
变更和续期注册的通知
各市房管局,宿迁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0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洪颐等22人符合变更注册条件,准予变更;张海燕等28人符合续期注册条件,准予续期。现予以公布。
附件:1、江苏省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合格人员名单
2、江苏省房地产估价师续期注册合格人员名单
江苏省建设厅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抄报: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抄送:厅房地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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