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科[2008]36号

来源:江苏建设厅网 2008-07-30 15:00:49

 

关于公布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134号部令) 、 《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4]203号)以及我省相关文件的规定,我厅对15家申报市政基础设施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重新认定、变更)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此次公布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在认定有效期满前二个月,应重新提出申请,并按隶属关系报我厅认定。审查合格者由我厅换发认定书,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或收回认定书。有关认定书发放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市政基础设施)认定结果汇总表。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建筑工程)认定结果汇总表。

 

 

 

 

 

 

                           二○○八年二月五日

 

 

 

主题词:

 抄送: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各有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附件1: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市政基础设施)认定结果汇总表

 

序号

机构名称

认定类别

审查范围

认定内容

证书编号

有效期

1

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一类

市政工程(限道路、桥梁、给水、排水)

重新认定

10011

至2010年2月5日

2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

一类

市政工程(限道路、桥梁、给水、排水)

重新认定

10021

至2010年2月5日

3

南通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一类

市政工程(限道路、桥梁、给水、排水)

重新认定

10121

至2010年2月5日

二类

市政工程(限燃气)

4

镇江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二类

市政工程(限道路、燃气)

重新认定

10171

至2010年2月5日

5

扬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一类

市政工程(限道路)

重新认定

10161

至2010年2月5日

 

6

连云港市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心

一类

市政工程(限道路)

重新认定

10131

至2010年2月5日

二类

市政工程(限桥梁、给水、排水)

7

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二类

市政工程(限道路)

重新认定

10262

至2010年2月5日

8

宿迁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核有限公司

二类

市政工程(限道路)

重新认定

10312

至2010年2月5日

 

 

 

 

 

附件2: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建筑工程)认定结果汇总表

序号

机构名称

认定类别

审查范围

认定内容

证书编号

有效期

1

苏州高新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中心

一类

建筑工程(不含超限高层)

重新认定

10101

至2010年2月5日

2

南通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一类

建筑工程(不含超限高层)

变更名称

10121

至2010年2月5日

3

扬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一类

建筑工程(不含超限高层)

重新认定

10161

至2010年2月5日

4

宿迁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核有限公司

二类

建筑工程

重新认定

10312

至2010年2月5日

5

昆山开发区群策建设图审有限公司

二类

建筑工程

重新认定

10322

至2010年2月5日

6

金坛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二类

建筑工程

重新认定

10082

至2010年2月5日

7

海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图中心

二类

建筑工程

重新认定

10132

至2010年2月5日

8

如东县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办公室

二类

建筑工程

重新认定

10162

至2010年2月5日

9

扬中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办公室

二类

建筑工程

重新认定

10252

至2010年2月5日

10

镇江市丹徒区抗震办公室

二类

建筑工程

重新认定

10342

至201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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