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决定自5月中旬开始对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执业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考核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计价管理考核的通知》。
二、检查内容
(一)专职专业人员是否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要求;
(二)是否及时办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三)有无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在执业过程中,有无弄虚作假、高估冒算或不合理压价,严重影响建设市场秩序,造成行业混乱等不良后果的行为;
(五)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是否规范;
(六)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有无跨单位执业情况,是否存在涂改、出租、转让资格证书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检查方式
采用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受检企业应开通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企业网上申报系统并提供如下材料:
(一)在本单位注册的所有工程造价专职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明)、本年度专职专业人员工资发放明细表;
(二)企业为专职专业人员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凭证和与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
(三)近三年本企业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成果文件及反馈意见;
(四)近三年签订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检查表》(附件1);
(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职专业人员明细表》(附件2);
(七)其他相关材料。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检查表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