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技[2011]433号
广州地区勘察设计、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在工程设计资质审批中注册人员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凡申请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工程设计与施工、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均按该规定执行。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0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在工程设计资质审批中注册人员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在工程设计资质审批中注册人员考核有关问题的函》(建市资函[2010]106号)转发给你们。自2011年4月1日起,凡申请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工程设计与施工、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均按该规定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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