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五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枣庄市建筑业管理局 2011-04-28 16:18:31

各区(市)建设局、建管局(处),市直施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2011年“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二次集中行动部署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施工伤亡事故发生,确保我市“五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生产,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确保安全生产。随着我市棚户区改造和新农村住房建设的全面启动,全市各类工程开工数量剧增,大量人员、设备及材料涌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各类不安全因素不断增多。同时,现在已进入施工高峰期,极易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创新监管模式,强化责任落实与追究,强化安全生产的过程管理、全员教育培训,以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二、切实加强“五一”期间的生产安全管理。在“五一”节期间,一是各施工单位、项目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有针对性的加强企业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一线职工在节日期间的安全教育,确保职工思想稳定;二是加强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深基坑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好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及第三方监测等工作。施工单位落实好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批、专家论证及实施、验收、公示等环节。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通过各方安全责任的落实,确保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安全;三是加强节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在“五一”期间,各单位严格执行安全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值班期间,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班,要确保各种通信工具畅通,有突发事件应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值班电话:8665501、8665503。

  三、开展检查,确保隐患排查效果。在“五一”期间,要开展一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时间自4月29日至5月10日,检查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区(市)主管部门拉网排查的方式。在检查中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二是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完好情况;三是施工现场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在检查中,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结合当前施工的特点,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效果。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对检查不认真、防范措施不到位或整改不落实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要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坚决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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