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河北省住建厅的工作部署,我局已于4月25日对已上交的部分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加盖了“监督检查合格”印章,即日起各单位可办理取证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取证时,应持本单位介绍信和取证人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取证手续,取证地点在市建协秘书处504房间。(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35号付1号)
二、未按要求在河北建设网上报监督检查表格的,待网上申报合格后,方可取证。
三、未按省厅、市局要求连续六个月未在河北建设网、石家庄建设信息网上报月报的,待做出相关处理后,再办理取证手续。
四、目前省厅正在集中组织各市办理资质副本盖章工作,换证企业暂时不能取证,等候电话通知。
石家庄市建设局建筑管理处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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