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2011-04-22 09:42:57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义乌市建设局:

  今年以来,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据快报统计,截止2011年4月18日,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3起、死亡1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增加4人、上升30.77%(具体事故情况附后)。特别是4月16日,由浙江浦杭建设工程公司施工、浙江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杭州临安市衣锦人家工程,在进行塔吊升顶作业时发生倒塌,造成5人死亡的较大事故。4月18日,由浙江宝泰建设有限公司施工、中国纺建工程咨询监理中心监理的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61号单体厂房工程发生支模架坍塌,造成3人受伤的一般事故,且该工程属无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此次支模架坍塌事故,虽未造成人员死亡,但危险性极大,影响较为恶劣。这些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当前建筑施工组织和管理中的许多突出问题,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各类恶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平稳好转,特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举一反三,确保平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要从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安全生产必须常抓不懈,丝毫不能放松。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举一反三,落实责任,狠抓基础、基层管理。各地、各单位都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安全生产。

  二、立即开展安全检查。各地、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一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二是各方主体和相关人员资质、资格;三是各类专项方案;四是相关岗位人员持证情况,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包括支模架搭设)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五是大型机械的产权备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六是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承重支撑架、深基坑支护、大型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和各类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部位和环节;七是各类机械设备的运转使用情况等等。通过检查,要发现一批隐患,整改一批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安全隐患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坚决打击,决不姑息迁就。请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本次检查的情况于2011年5月30日前报我局。

  三、严格落实企业责任。要认真落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建[2011]6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企业要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要深入施工现场第一线,了解、分析、解决一些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企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自己的社会责任,自觉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和人员。要严格落实总包和分包之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协议,各司其职,确保安全。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监理职责,配备满足工程监理需要的专业人员,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监理。对大型机械安装、拆卸、顶升要严格实施旁站监理。

  四、切实强化政府监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确保一方平安。要认真研究,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落实“三项制度”,深化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执法。各地要重点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进行认真研究并提出措施,决不留有死角和盲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杭州市建委要抓紧对塔吊倒塌和支模架倒塌两起事故进行全面调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并将事故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布。

 

 

  附:今年以来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情况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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