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对11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材料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所公示的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便于查实。
所公示的企业对审查意见所提出的问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县)市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印章后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可直接向我中心询问;所公示的企业均需填报附件2“信息确认表”。
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二楼(邮编:210036)
联系电话:025-51868207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苏建审批公示【2010】第0094号)
附件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打印信息确认表(苏建审批公示【2010】第0094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审批中心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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