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选结果的公示

来源: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网 2008-07-28 15:38:41
    根据《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浙建建[2005]41号),经企业申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初审、专家审查、评委会评议投票,中山花园二期工程等200项工程拟评为“2006年度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对公示的工程存在不符合《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情况进行反映。反映应以书面形式,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名并有有效的联系方式。
    同时,请各地、省级有关部门和相关的企业对公示的工程名称(全称)、施工单位名称(全称)、监理单位名称(全称)及项目经理姓名、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建筑面积(工程规模)等信息进行一次核对,如有差错,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地址:杭州市百井坊巷77号16楼
    邮    编:310003
    联 系 人:郦其根
    联系电话:0571—85068057
    附:2006年度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200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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