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网 2008-07-28 14:54:38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
    今年十月下旬以来,全省连续发生了10起事故,死亡12人。其中发生了一起死亡3人的三级重大事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出现严峻形势。特别是部分地区事故呈现多发态势。杭州市10月23日至11月5日连续发生3起事故死亡3人;温州市在10月份连续发生3起事故死亡4人;舟山市在10月30日至31日连续发生2起事故,死亡2人;10月31日,台州黄岩市发生基坑护壁局部坍塌事故。11月7日晚,由盐城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浙江大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金华永康市污水管道工程一期二标,该施工现场部分沟槽开挖后,在管道平基施工时,作业人员蒋某、叶某和周某等四人下到沟槽底部开始平基施工(用水泥砂浆将沟底整平),廖某站在沟槽顶部边沿察看。沟槽深约4.6米、底宽1.4米,坡度80-90度。作业至晚22时48分,已开挖沟槽北侧边坡约20多方泥石突然坍塌,将正在作业的蒋某等3人倾砸掩埋,22时50分110接报后,当地市政府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救援,到8日凌晨零时50分后,3人被陆续挖出后均已致死亡。

    当前,正值建筑施工的高峰季节,施工作业量大,同时又临近年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一定的松懈状态。为进一步加强当前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遏制近期事故的高发势头,现就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高度重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认真查找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特别要将承重支撑架、外脚手架、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设备、临边围护等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部位和环节作为危险源,实行严防死守。要督促各建筑业施工企业对上述部位和环节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规范性和针对性以及方案实施的可行性进行审查,确保方案编审程序规范、编审质量高,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杜绝无方案施工或不按方案施工的现象。

    二、各地要加强对市政工程的防坍塌和防中毒的专项检查。督促市政施工企业在进行市政工程沟槽开挖等施工作业时,要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制定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进行审批、签字,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要贯彻落实好我局《转发建设部关于遏制市政工程、人工挖孔桩施工(维护)中毒事故的通知》(浙建管[2005]57号)文件要求,明确各级管理责任,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坚决防止市政工程施工中的坍塌事故和市政管道施工(维护)中的中毒事故发生。

    三、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层级监督和工作检查,加强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同时,严格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两项许可制度,从源头上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四、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根据季节性施工特点和各自承建的工程特点,制定针对性强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认真开展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冬季施工要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管理,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监理单位应严格把关,及时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危险部位和环节出现的安全隐患,采取强有力措施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确保消除发生各类事故的隐患。

    五、各地要高度重视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性,力争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将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坚决遏制住事故高发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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