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
根据《浙江省建设系统200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要求,现就做好2005年度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浙江省建设系统2005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对200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指标执行情况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各单位还应根据各市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项指标执行情况和《浙江省设区市建设系统200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附件二表式第五项安全生产管理指标的要求,进行自评打分。
二、2005年度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指标执行情况。按《浙江省设区市建设系统200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附件二表式中的事故指标认真自查统计,时间暂截止至2005年12月20日。
三、2005年度开展工作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即企业主体责任和各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目标管理的完成情况。二是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开展三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四是实施差异化管理制度,有效实施重点监控工作取得的成效。五是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和进行安全检查、抽查情况。六是对安全检查中存在严重隐患及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七是安全监管方式的创新探索情况。
四、请各市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将200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指标执行情况和开展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及自评打分情况,于12月25日前上报省建筑业管理局。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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